为了提高唐汪杏花村知名度,加大对东乡旅游的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参与旅游产业的热情,全面推动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经征求专业人士意见,计划制作一首以唐汪杏花村为主题的歌曲,现公开征集主题歌曲歌词。
一、征集对象 参赛者不限户籍、年龄、性别、民族、身份,全国范围内的专业词作者和业余爱好者均可参与。 二、征集目的 宣传唐汪旅游,提高唐汪知名度。 三、作品要求 1、角度不限。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界人士从自然景观、民俗风情、多元文化等方面多角度歌咏唐汪之美,歌咏杏花村魅力。要体现杏花村的文化内涵和唐汪人民的丰富情感。 2、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作品要求合辙押韵、画面感强、通俗易懂、易于谱曲、便于传唱。 3、应征作品力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简洁凝炼、朴实自然,突出独特的东乡特色和唐汪风情。 四、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以word文件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投稿作品须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投稿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5、联系电话:15025804900 6、联系人:汪华 五、歌词评选 本次歌词征集活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截稿后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评选。全程分初选、复选、公示3个阶段进行。 1、初选约10天,复选约10天,公示约10天。 2、颁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2、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东乡县旅游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东乡县旅游局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发布、加工、谱曲、改编、传播等权利,有权以任何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使用及保护。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3、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4、所有应征者将作品投稿至本通知指定的投稿邮箱即视为同意本通知全部约定。 5、本次歌曲歌词征集的初选、复选、公示等后续事宜将在“旅游东乡”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 识别二维码,关注旅游东乡 八、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东乡县旅游局 东乡县文联 东乡县唐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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