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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顾村杯•全民健身,诗意生活” 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诗歌,以诗传情;体育,以动传情。体育与诗歌的结合,讴歌生命运动之美,振奋精神,激发自豪感,增强凝聚力。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体育文化,激发诗歌的创作热情,发动更多的人群参加运动、热爱诗歌、享受快乐,体现体育多元社会价值和功能。现由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上海市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合《上海诗人》杂志社共同主办,上海企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诗黎明》公众平台承办的第二届 “顾村杯·全民健身,诗意生活”全国诗歌大赛正式拉开序幕,现面向全国诗歌爱好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 上海市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 《上海诗人》杂志社 二、承办单位:上海企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承办媒体:《诗黎明》公众平台 《诗黎明》论坛 三、冠名单位: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 静安区体育局 上海市 松江区体育局 上海市 嘉定区体育局 上海大学体育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协办媒体:《诗网络》诗刊 《左岸风》文学社 《紫江诗刊》公众平台 《诗乡宿松》公众平台 《雅歌诗人》公众平台 《海子诗刊》公众平台 《海诗刊》公众平台 《诗网络》公众平台 《鼎诗刊》公众平台 《左岸风》文学网 五、主题及征稿要求: 1、诗歌主题 以改革发展为背景,以“中国梦”为契机,充分反映体育拼搏精神,推广健康、诗意、积极的生活方式,讴歌时代与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主要体现体育精神、群众体育,健康、积极、和谐、温馨的家庭生活等。抒情、记事、记人、咏物均可。诗歌要求语言凝炼,有弹性与张力,诗意浓郁,每首不超过四十行,必须是未经正规刊物发表的原创作品,去年参与首届大赛的诗歌不得重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征集范围:全国诗歌爱好者 3、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思想健康、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切入点独特、情感真挚。 (2)体裁为现代诗歌(古体诗和散文诗除外)。每人投稿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四十行,组诗不超过三首,每首不超过三十行,请在11月10日前将参赛诗歌发送至指定邮箱。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取消其参赛资格,所造成后果及影响责任自负。 手机用户扫描或长按以下图片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投稿系统:
(4)参赛作品后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性别、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邮箱。 组委会联系人:张伟,电话:021-66125698 具体负责人:梓木(守望黎明) 组委会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东方体育大厦 (5)因大赛初评通过网络展评和评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请参赛者务必添加工作微信:453165716,并关注《诗黎明》公众号。 (6)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诗歌大赛设定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网络人气奖5名: 第1名:1000元 第2名:800元 第3名:500元 第4名:300元 第5名:100元 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将在《诗黎明》、《诗乡宿松》等公众平台予以展示,并入选主办方制作的获奖作品集——《诗黎明》年选。 七、评选方式及比赛评委组成 1、 初评评委: 初评评委由各协办媒体诗歌主编及其他邀请诗人编组成。 初评由网络展评和初评评委评选相结合,选出一百件入围作品。网络人气奖以投票多少定名次。 2、终审评委 终审评委由上海专家及外地专家组成,以隐匿作者姓名的方式,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3、本次活动所有作品初审,由网络投票和初审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初审的入围作品将在《诗黎明》和《诗乡宿松》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最终奖项,将由终审评委评出。 八、参赛须知 1、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刊登和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2、投稿者均视作认同本参赛规则,获奖者所获奖金相关税费自理; 3、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参加者任何费用,不退稿;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九、活动详情及进展请关注“诗黎明”、“诗乡宿松”、“雅歌诗人”“海诗刊”、“诗网刊”、“砺之影术”、“左岸风”、“鼎诗刊”、“紫江诗刊”、“海子诗刊”等微信公众平台。
第二届“顾村杯·全民健身,诗意生活”诗歌大赛组委会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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