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8-31 18:02 编辑
河长制·征文比赛 一、征文体裁及内容 内容:征文以泉州境内的晋江、洛阳江、九十九溪、山美水库、惠女水库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建设、治理、保护等为内容,通过故事、情感、言论等各种方式,把人与“母亲河”的和谐相处、唇齿相依、情感相连、梦想寄托予以表现,体现“爱河、用河、护河”理念。 体裁:诗歌、言论、记叙文、散文。 二、征文要求及方式 征文面向广大爱河热心人士,为自由投稿。征文采取回避制,组委会成员及主办方单位职工不得参与评奖(可投稿)。征文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9月底评奖并在海峡都市报公布。 要求: 1、作品体现“爱河、用河、护河”主题,比如“守护母亲河”的类似命题。 2、作品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情感饱满、有感而发、富有哲理、发人深省。 3、作品为未发表过的原创。超出征文内容以外的或抄袭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征文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不退稿。 4、字数1000字以内为宜。 5、征文格式:征文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学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在文本眉头注明(河长制之“爱河 用河 护河”)字样,电子版统一用word格式。 联系电话:0595-22572977
河长制标语征集 为更好地推进“一河一策”工作,本次组委会特别发出“爱河 用河 护河”标语征集,广大爱河热心人士也可根据每条河流(如晋江西溪、晋江东溪、洛阳江、九十九溪、闽江泉州段、九龙江泉州段等)的特点、特色、特性,因地制宜给予创作,可以闽南语四句创作,作品一句话为宜,要求体现“爱河、用河、护河”主题,内容富有贴近性、传播力强、朗朗上口,不能低俗、平庸。投稿方式与“河长制·征文比赛”一样,同样给予一定奖金和证书。
征文奖金25800元 等着您
奖项名称 | | | | 诗歌、言论组 | | | | | | | | | | 散文、记叙文组
| | | | | | | | | | 爱河宣传标语组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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