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化名市”建设,进一步扩大寒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讴歌寒亭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建设现代化北部新城的活力,现面向全国开展寒亭区区歌征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画乡寒亭·鸢都新城”为主题,聚力“四个城市”建设,讴歌寒亭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和美丽的风景,充分展示寒亭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作为、新成就,凸显寒亭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日新月异的城市变化,以及未来美好的发展前景,用优美的歌曲讲好寒亭故事,唱响寒亭声音,进一步提高寒亭加快建设现代化北部新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由中共潍坊市寒亭区委宣传部、潍坊市音乐家协会主办,寒亭区文联、寒亭区文广新局、寒亭区广播影视集团承办,寒亭区音乐舞蹈家协会协办,潍坊市三建集团总冠名,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文联。
三、征集办法
本次活动分歌词征集、歌曲征集、专家评选、媒体推广四个阶段进行。
1、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为歌词创作征集阶段。歌词征集截稿后,经专家评委评选出若干首优秀歌词在“中国·寒亭”门户网站、“画乡寒亭”和“寒亭文艺”微信公众平台、潍坊日报·今日寒亭、寒亭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供作曲家选择谱曲。
2、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30日为歌曲创作征集阶段。歌曲的作曲一般应选用公布的歌词作曲,但对确实优秀的歌词也予以认可。
3、2018年2月至3月为歌曲评选制作阶段。歌曲征集结束后,由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对特邀的作品,经过组委会、评委会推荐,可直接参加评选活动。评选结束后,适时发布获奖名单。
4、2018年4月为向社会宣传和媒体推广阶段。将评选产生出的优秀歌曲制作成MV,在寒亭微信公众平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播出,并通过网上投票方式征集广大市民意见。
四、作品要求
1、应征歌词要求主题鲜明,体现寒亭城市精神和历史人文特色,以独特的视角描绘寒亭未来发展前景,且立意高远,言辞隽永,词句生动,朗朗上口,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2、应征作品的作曲要求主题突出,旋律优美动听,特色鲜明,风格浓郁,富有较强的艺术性、时代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和普及。
3、长度适宜,杜绝抄袭。分节一般为2至4段;时长3—5分钟;每位作者可报1至3首作品。
五、投稿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雷同,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3、歌曲作品一式5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可提供录音小样。截稿时间表为2018年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应征者可以将词、曲同时参加应征。
5、应征者须在稿件中标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6、投稿地址:中共潍坊市寒亭区文联办公室(寒亭区金融大厦1410房间),邮编:261100。
邮件:htxcbwhk@126.com,联系电话:0536-7289815。
应征作品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均可。请在信封正面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寒亭区歌应征”字样。
六、奖励办法
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及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4名,奖金500元及证书; 优秀奖10名,颁发纪念证书。 奖金含税,创作词曲作者原则上按4:6的比例分配奖金。
七、注意事项
1、由国内有关专家和市民代表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可空缺)和优秀奖,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的版权、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并可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演唱活动,也可将演唱实况制作成光盘用于广泛宣传。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如因侵权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作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活动和征集单位无关。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潍坊市寒亭区委宣传部所有。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创作作品一律视为认同主办方上述行为。
4、活动报名表、寒亭区概况等内容,可在“中国·寒亭”门户网站、“画乡寒亭”和“寒亭文艺”微信公众平台、潍坊日报·今日寒亭、寒亭电视台等媒体中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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