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赣州旅游资源丰富,产品独具特色,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拥有“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生态家园、世界橙乡、堪舆圣地、世界钨都、稀土王国”等特色城市形象及文化旅游品牌资源。为积极策应高铁时代的到来,加强赣州城市宣传和旅游营销,加快赣州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按照“一核三区”的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现面向全球征集赣州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活动主办单位
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集内容
赣州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球个人或组织征集
四、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24:00止
五、作品投稿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赣州城市形象、文化底蕴和旅游特质,富有感召力。
2.文字精练,简单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字数不超过14字。
3.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
六、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关注“赣州旅游”(gzslyj)微信公众号,进入投稿页面,在投稿页面按相关要求输入投稿内容;或者在赣州旅游网(www.gzlyw.com.cn)赣州旅游口号征集专题投稿页面按相关要求输入投稿内容。
2.投稿内容含:
(1)宣传口号;
(2)简要的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
(3)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作者身份简介。(作者超过一人的,或者为某一组织的,联系人由第一作者作为代表)
3.活动咨询电话:0797-8398862,赖小姐
七、作品评选
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选出获奖作品,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予以公布。
八、奖项及奖金设置
1.一等奖(1件):奖金3万元人民币/件
2.二等奖(2件):奖金1万元人民币/件
3.三等奖(3件):奖金5千元人民币/件
九、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为最新原创或未发表过的作品,保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活动组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每人(组织)投稿的口号数量不超过3条;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
3.投稿作品不能与赣州市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的旅游宣传口号相同。
4.应征作品获奖后,其版权等完整知识产权即归活动主办方拥有,活动主办方同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5.此次征集活动最终采用作为赣州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的作品评为一等奖,今后将用于赣州对外宣传;如最终无可采用的满意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6.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请自留底稿。
7.各获奖者应当自行依法缴纳所得奖金的税金。
8.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9.赣州旅游概况可在赣州旅游微信公众号、赣州旅游网(www.gzlyw.com.cn)或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赣州智慧旅游APP了解详情。
10.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活动主办方所有。
投稿页面:https://gzzhlyyy.mikecrm.com/aczIW4z
【媒体支持:征集码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