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地处城步苗族自治县境内,2016年8月,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设立,是全国首批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也是湖南省唯一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主要由城步县原南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金童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江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共4个国家级保护地和部分具有保护价值的区域整合而成。试点区内资源类型丰富,资源价值高,生态系统完整,是我国南岭山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典型代表、南岭和雪峰山脉的过渡地带及长江和珠江水系重要水源涵养地、东亚-澳大利亚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中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山顶森林沼泽湿地和南方最大的山地草场。为更好地彰显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的特色,扩大对外宣传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 一、主办单位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二、征集内容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 三、征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截止(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征集要求 1.形象标志(Logo)要凸显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典型的南岭山地区域生物物种和遗传基因资源极其丰富的特征,具有国家代表性,代表国家形象,彰显中华文明,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应用性强、辨识度高、富有视觉冲击力,适用于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2.作品必须同时通过书面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含作品和报名表)。书面作品一律采用A4纸规格构图,邮寄信封左下角请标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形象标志征集”,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形象标志征集”。 3.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4.作品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5.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6.投稿作品应是投稿者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的,不得抄袭。 六、奖励标准 设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设优胜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奖金获得者自行负责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和税金。 七、其它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并根据需要有权对获奖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最终获奖作品应提交一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由作者准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将先寄者(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确定为第一创意者。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约定。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主办单位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7.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者须认真填写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若报名表中信息不完整,则视为无效作品。为利于公正评选,参赛作品中均不得直接署名或标记。 收稿单位: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肖大政 电话:0739-2230290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城步大酒店 邮编:422500
附件:1.《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媒体支持: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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