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4-3 10:37 编辑
这个好活动,没参加
2017年9月份,我市被江苏省食安办列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地区,为配合我市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工作,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创建知晓度,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现向社会征集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识(logo)、主题标语和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一)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识(logo); (二)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主题标语及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16日截止。 三、创作要求 (一)标识(logo) 1.围绕溧阳市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为主题设计,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可于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2.设计稿应附有对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不接受手绘设计稿; 4.作品需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主题标语及宣传口号 应征作品须围绕溧阳市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为主题创作,结合溧阳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创建食品安示范县(市、区)的主旨、基本内涵;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召力,简洁明快,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 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对初选确定的备选标识(logo)、主题标语及宣传口号在“天目湖论坛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从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奖和入围奖。评选结果于2018年4月9-11日,在溧阳时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奖励办法 1.标识(logo)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标识(logo)入围奖2名,各奖励现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主题标语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主题标语入围奖2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5.宣传口号采用奖15名,各奖励现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参与方式 投稿人填写报名表,连同作品发送至活动征集邮箱:50646135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溧阳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标识(logo)、主题标语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投稿”。 报名表可在中国溧阳门户网站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 (http://www.liyang.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fid=163551)、天目湖论坛手机app下载获取。 六、特别声明 (一)应征者可同时参与标识(logo)、主题标语及宣传口号的投稿,也可只参与其中一项投稿; (二)投稿人所提交标识(logo)、主题标语及宣传口号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可一稿多投,否则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创意雷同或相似作品,以投稿先后顺序为准; (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标识(logo)、主题标语及宣传口号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须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作者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原稿,未采用作品不再退还; (六)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溧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0998923 附件:溧阳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标识(logo)、主题标语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投稿报名表 溧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溧阳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标识(logo)、主题标语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投稿报名表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工作单位
| 家庭住址
| 投稿内容
| 标识
| 注明并提供附件
| 主题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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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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