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以及连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创新宣传思路和方式、聚力突破,以一个口号、一首歌曲、一组图片、一部短片、一篇文章、一本书等“六个一”为推手的指示精神,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的全域旅游宣传氛围,全力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局于2017年10月2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奖征集连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活动,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并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全国各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据统计,共有379名作者投稿共征集口号1212条。根据征集要求及评选办法,经评委多次认真筛选和科学论证,最终评审出10条优秀作品上报县政府研究择优采用。经县政府第十五届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聆听瑶族舞曲,乐游生态连南”作为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宣传口号“采用奖”。
现将最终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用奖
聆听瑶族舞曲,乐游生态连南。
二、优秀奖
1.连南山水秀,瑶族风情浓。
2.山水画廊,醉美瑶乡——中国连南。
3.观山水神韵,品瑶族风情——连南欢迎您!
4.醉美瑶山,逍遥连南。
5.鼓动欢乐瑶山,绣美诗画连南。
6.全域连南景韵,瑶寨山水情浓。
7.欢乐瑶山,醉美连南。
8.瑶族舞曲的故乡——连南欢迎您!
9.原始记忆,千年淳朴。
备注:
1.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入围和当选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连南县旅游局所有,连南县旅游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征集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请作者自己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但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根据“有奖征集连南县全域旅游宣传口号”评选及奖励办法,对入围作品的作者给予奖励。
6.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763--3175286 连南瑶族自治县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