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社会工作”标志评选结果的公示
自民政部发布《“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志征集活动公告》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并踊跃参与,共收到321份应征标志作品。根据评选活动方案,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等程序,民政部确定了“中国社会工作”标志拟采用作品。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为期3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反映。
电话兼传真:010-58123518
邮箱:shegongsi@mca.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
拟采用作品:
标志说明:
标志由上方图形与下方“中国社会工作”中英文文字构成。上方图形为红心,内含中文书写体“社工”。书写体“社”字,既蕴含中文“社”字,也蕴含中文“工”字,两字浑然一体,点明主题,突出了浓厚的中国文化元素。图形采用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着我国社会工作坚持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之路。“社工”书写体采用白色,寓意广大社工以高尚、纯洁、正直的情操开展社会工作。
中文“社”字图形有双重涵义:一方面寓意着社工服务社会,另一方面也寓意着社会需要社工,体现了社工与社会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中文“社”字图形外嵌一颗呈动态感的红心,这颗心也有双重涵义:既寓意着社工听党指挥、为国奉献、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赤诚之心,也寓意着社工服务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爱民之心。
标志简洁大方、生动直观、寓意深刻,中文书写体和配色组合凸显中国特色和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不仅契合我国社工本土化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坚定文化自信的精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