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本土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的公告2018-05-17 15:47
现面向全社会开展 “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为主题的大盈江本土歌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力求彰显我县特色,形式、风格多样,体裁不限,内涵丰富,视角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参评歌曲作品必须是新创、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因侵权导致任何个人或单位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作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评选活动和主办单位无关。把“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体现到文艺创作和活动之中,通过“学、采、创、送、种”等各项实践活动,结合整理、挖掘收集和发展乡土文化、地域文化、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等本土特色文化资源,把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需求,广泛运用和提炼人民群众喜欢的语言、风格、样式,创作一批有特色、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推出让全县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歌曲作品。 二、征集时间:2018年4月26日—7月30日为征集申报期。逾期未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征选类别:具有盈江特色歌曲,民族不限,择优选取。 四、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由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主办,征集设立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主办单位将根据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给予2000—5000元奖励,以创作曲目专业水平和完成程度给予相应奖励,奖金由评审会确定公布结果,并通知到个人。被选歌曲创作者以个人创作手稿资料作为依据到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定点部门领取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将在县各大媒体公布。 五、征选报送资料 (一)填写《盈江县“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本土歌曲作品报送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个人作品小样以音频格式为MP3、MP4、WAV报送,数量、类型不限。歌曲作品音乐需注明歌名、作者等信息。 (三)应征歌曲请提交完整歌词和曲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A4纸一式2份)。 (四)个人创作过程的相关痕迹资料(图片、音视屏记录、文字材料等均可)。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并可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演唱活动,也可将演唱实况制作成视频进行广泛宣传,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二)投稿者提交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免费拥有作品的推广使用权。所有参评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征集评选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有。 (四)各参评作品采取个人报送形式,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专家组对参评作品进行初审和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五)征集方对被选作品统一进行编配、录音和制作,制为成品后并在全州或对外开展较大力度的宣传推广。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 (二)联系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文化大楼二楼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 盈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4月24日 盈江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歌曲作品报名表 歌曲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创作地址 | | 宣传片时长 | | 音频格式 | | 词作者 | | 曲作者 | | 演唱者 | | 完成时间 | | 收视收听传播发行情况 | | 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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