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7-19 11:37 编辑
巾子峰景区坐落于“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浙江省庆元县西部,距县城10公里。景区依据“浙江庆元国家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要求,规划面积823公顷,总体布局是构筑“一心、一环、四区”的结构体系。为增加景区文化内涵和提高文化品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巾子峰景区楹联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符合巾子峰景区楹联点位和巾子峰景区文化、美景的原创楹联。
具体点位有:景区游客中心(1副)、蓝祥亭(1副)、敞扉廊(1副)、源缘亭(1副)、祥云桥(2副)、桃花廊(2副)、寿仙桥(2副)、七星桥(2副)、三星廊(2副)、才亭(1副)、田亭(1副)、子亭(1副)、寿亭(1副)、福亭(1副)、和合长廊(5副)、榴月亭(1副)、长夏廊(1副)、静心亭(1副)、尘亭(1副)等。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逾期投稿无效。
三、征集要求
1、作品应围绕巾子峰景区历史文化与森林文化,提炼人文精神内涵。
2、作品应构思巧妙,格调高雅,寓意深远,符合联律,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审美价值。
3、作品需注明创作动机及引用典故说明、注释,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予以修改。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稿酬6000元; 一等奖2名,稿酬1000元;二等奖8名,稿酬800元;三等奖18名,稿酬500元;优胜奖30名,稿酬200元。各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投稿要求
1.征集结束,主办方将邀请楹联专家、文化学者、社会工作者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稿件予以评审。
2.作品一经采用,概不退稿,著作权、所有权等一切权利归庆元县巾子峰森林公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稿酬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3.投稿人所投作品必须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5.本活动解释权归庆元县巾子峰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6.参赛作品请寄: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13楼014办公室或发邮件至qyxjzf@sina.com。
活动咨询电话0578-6056525或关注巾子峰景区微信公众号。
庆元县巾子峰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元县旅游委员会 庆元县庆元林场 庆元县巾子峰森林公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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