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广大师生、校友: 校歌是大学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学校历史,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重要载体,更是引领学校发展方向的精神宣言。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厚植学校文化底蕴,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学校现面向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公开征集梧州学院校歌(第二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梧州学院校歌歌词、曲谱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关心和支持梧州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21年1月12日-2021年4月12日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我校历史与文化底蕴,弘扬我校“明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精神,彰显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师生的精神风貌。 (二)歌词需附释文,对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作简要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释文不超过500字。曲谱要求旋律流畅,节奏明快,朝气蓬勃,适合广泛传唱。词曲篇幅适中,结合紧密,适合于领唱、合唱和齐唱等形式。 (三)应征者可参加校歌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校歌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校歌曲谱可使用五线谱或简谱。 五、投稿要求 (一)可单独投稿歌词或曲谱,也可歌词、曲谱一起投稿。投稿统一使用Word文档,曲谱需附音乐小样(MP3)。 (二)书面投稿或电子邮箱投递均可。书面投稿请在信封注明“校歌征集”字样;电子邮箱投递以“梧州学院校歌征集作品”命名。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3号梧州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4-5820521,邮编:543002。 电子邮箱:wzxyxcb@163.com。 (三)投递作品务必写明创作人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箱等详细联系方式。 (三)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办法 (一)学校成立“校歌”评选工作组(以下简称“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应征作品由党委宣传部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评审,确定10篇入围作品。 (三)入围作品将在学校校报、校园网、官微上刊登、推送,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四)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七、奖励办法 作品一经采用,校歌歌词作者和曲谱作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入围奖4名,奖金2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如无特别优秀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八、说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侵权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 (二)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的内容。 (三)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均归学校所有。 (四)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梧州学院所有。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宣传部所有。 欢迎广大师生、校友踊跃投稿。
梧州学院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