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1-7-14 11:45 编辑
为进一步推动蓝田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放大蓝田电商品牌效应,提升蓝田特色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7月13日下午,蓝田县电商办组织相关单位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了”蓝田电商“标识LOGO评审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潘磊,县文旅局、经贸局、投资中心、融媒体中心、玉管办、文化馆、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电商产业园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评审会。 蓝田电商LOGO征集活动自2021年5月9日开展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截止5月31日共收到来自浙江、湖北、广东、贵州、安徽、福建、河南、山东、四川、云南等10个省(市)区40名应征者投稿作品49件。经过初选、网络投票以及专家评委组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蓝田电商标识(LOGO)采用奖1名,入围奖4名。5个获奖作品展现出别具一格的创意和精湛的设计,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至此,蓝田县电商办启动的“蓝田电商”标识(LOGO)征集活动圆满落幕。 据悉,蓝田县电商办将充分发挥“蓝田电商”标识(LOGO)影响力,持续融入到特色产品、招商旅游、广告宣传、公共场所、数字媒体等领域,多元化地从生产生活中充分展示蓝田电商形象,提升蓝田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评选要求,现将入围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如有抄袭、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其他违法行为,一律弃用!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至289648158@qq.com邮箱。公示期满,请获奖者尽快联系蓝田县电商办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荣誉证书及奖金。 电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蓝田县电商办所有,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商标,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联系人:贺涛联系电话:13636712131
蓝田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电商办) 2021年7月13日 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依据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综合得分)
采用奖1名
4号作品
入围奖4名
2号作品
15号作品
7号作品
14号作品
恭喜以上获奖作品, 感谢所有参赛者的投稿。
[url=]蓝田新闻[/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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