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彰显法院精神内涵。库伦旗人民法院经过设计征集、评选和集中论证等环节,院党组吸纳多方意见、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了库伦旗人民法院院徽、院训。
院训: 忠博廉审惟慎民 行
院徽
设计理念:
1、设计宗旨 院徽体现库伦旗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和标识特色。 2、设计颜色 整体标志呈圆形环绕状,由红、蓝、白三色构成。 红色象征忠诚,表明法院干警时刻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法治信仰,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蓝色象征超越,表明法院干警将以更强的使命感强化学习,补齐短板,努力提升自身能力,适应新时代对法院各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顺应人民新期待。 白色象征廉洁,表明法院干警时刻牢记“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的准则,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3、设计元素 标志主体由:红星、红旗、天平、法兽、荞麦花五种元素构成。 红星位于整个标志的顶端,意喻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库伦旗人民法院将在党的领导下不忘初心使命、继续奋勇前进。 红旗经延展位于红星的下方,形成一条蜿蜒的红色道路,表明库伦旗人民法院干警不会忘记先辈走过的道路,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落实到切实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上,保证方向和道路永不迷失。 法兽能辨曲直,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意喻库伦旗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秉持司法初心,不负青春韶华,躬行于法治进程之中,耕耘于法律沃土之中,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性温暖和人文关怀。 荞麦是库伦旗特产农作物,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寓意,荞麦花位于标志的下方,表明库伦旗人民法院将立足于库伦旗地区实际,用自身的行动与努力,为库伦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天平是法律的象征,寓意公平正义,天平主体为一座纪念碑,以此致敬为司法工作默默奉献的前辈、同事,左右对称的天平砝码图案则借用法徽上天平的形状并结合传统的云纹图形,表达了库伦旗人民法院将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立足于司法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更加优质、更加贴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数字1949,这是库伦旗人民法院建院时间,标志着库伦旗人民法院与国同龄,与共和国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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