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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宁波市江北区档案馆徽标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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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7 17:2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北区档案馆徽标征集启事


为向社会展示档案文化,打造档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品牌良好形象,助力推动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江北区档案馆徽标(LOGO),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时间

2022年2月 10日—3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要求简洁、明快、美观,结合档案元素和江北地域特色、文化理念,充分体现档案文化内涵,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原创性,不得侵权、抄袭或模仿,提供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和创意文字说明。

2.应征作品可手工绘制,也可以利用电脑绘图软件进行设计,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动画方案及相关视频资料。

3.应征作品需提供标志(LOGO)设计图(JPG),图案清晰,AI、CDR、EPS等主流矢量源文件,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

四、征集方式

将征集作品电子版原稿、创意说明文稿发送至邮箱nbjbqdaj@sina.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江北区档案馆徽标投稿+作品名称+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五、评选及奖励

征集时间截止后,将通过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先评定入围作品5幅,再从中确定采用奖、优胜奖各1名,入围奖3名。本次征集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一律不退,作品一经入围,即为江北区档案馆委托创作作品。江北区档案馆即拥有使用、修改、发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转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侵权行为的,由应征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江北区档案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伟华,电话:0574-89385884



江北区档案馆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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