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现象在现代的婚姻男女中普遍存在。这其实是女方对未来生活的一种直接减损方式。目前婚姻复杂多变,人心难预。这是对于婚姻多变的这种不确定性的自保自救的心理现象。由这种心理现象直接转换成了对未来损失最小化的一种直接行为,并想将之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此乃人之常情也。 作为婚姻中的女方,如果房子没有自己的名字,对婚姻会有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即使最温馨最踏实的港湾也不为自己所有,又怎么能在这个家中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呢?做为家中的女主人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男方既使房子是父母买的,如果真正从内心接纳妻子,就要给她做主人的权利和感受。那就加上女方名字吧,这样更有利于家庭的和睦团结。如果你不愿意加她名字,肯定会给她留下心理阴影,认为你不爱她,或者认为你心存二心。这样两人就会心留隔阂,直接导致有情人难成眷属。既使成了一家人也会互相提防影响双方感情和家庭的稳定性。 毕竟双方结婚都是出于真心的目的,象有人所说的,女方要求加上自己名字,就可以在离婚时分得一半房产。当然这种处心积虑想套取男方财产的渣女也是存在的。利用婚姻做为诱饵,房产必须要加上自己名字,然后离婚就可套取得到一半房产。遇上这种女人男人真是倒霉透了,等于被女人算计了。但更多的人都是奔着过日子去的,都想着白头偕老,都想着安稳踏实的天长地久。 当然,刚开始两人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和诸多因素的影响,最后老燕分飞的确实也太多了,如果这种情况,女方分一半房产情有可原。这不是以套房为本意的婚姻,人家也不是以算计你为出发点的。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婚姻男女不要因为房子的名字而纠结,只要是真爱,就应该是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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