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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安徽省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涉嫌抄袭作者获奖资格的通知 2022年2月27日至3月2日,来安县对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10名获奖作者及作品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信息多条。经验证核实后,以下3条宣传语作品涉嫌抄袭并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1. 宣传语二等奖作品“灵山秀水江淮地,古韵新风新来安”被举报涉嫌抄袭: (1)2021年葫芦岛城市形象表述语征集评选提名作品“灵山秀水休闲地,古韵新风葫芦岛”。 2. 宣传语二等奖作品“江淮翡翠,皖美来安”被举报涉嫌抄袭: (1)2011年芜湖市旅游形象口号入围作品“江淮翡翠,‘沪’外名片”; (2)2016年滁州市城市形象宣传标语三等奖作品“醉意山水,皖美滁州”、入围奖作品“江淮翡翠,山水醉城”; 3. 宣传语三等奖作品“山水风物秀 来安古韵长”被举报涉嫌抄袭: (1)2020年浑源县旅游城市形象宣传语等征集二等奖作品“恒山风物秀,浑源古韵长”; (2)2020年马屿镇城镇宣传口号三等奖作品“镜乡风物秀,马屿古韵长” 经查证,以上3条宣传语作品系套改地名,情况属实。经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取消“灵山秀水江淮地,古韵新风新来安”、“江淮翡翠,皖美来安”、“山水风物秀 来安古韵长”3条宣传语作者获奖资格。 来安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 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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