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2-4-30 13:51 编辑
2022年是新郑双语学校(原新郑市华信剑桥小学)成立10周年,也是学校积极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的一年。为更加生动地展示新郑双语学校品牌形象,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学校吉祥物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郑双语学校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 三、征集范围 教育集团旗下教职工、各届毕业生、在校学生、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定位:表达新郑双语学校深厚的校园文化理念及办学特色的生动形象、国际通用的视觉符号。 (二)主题:体现新郑双语学校“修德 明理 博学 创新”的校训精神、“爱生 敬业 笃学 乐教 ”的教风精神和“勤奋 善思 好学 向上”的学风精神等,展示新郑双语学校十年办学实力和成果并对下个十年进行展望,对师生产生教育和激励作用。 (三)具体要求:1.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体现新郑双语学校办学特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符合新郑双语学校文化内涵。 2.作品可以以人物、动物、植物为原型,也可以自行创造出一种赋予生命力的形象,形象造型应生动讨喜、形象鲜明、内涵丰富、辨识度高、亲和力强;富有拟人化特征和时代气息,具有艺术性和较强的延展性。应征作品应为原创,须未曾公开发表。 3.应征作品须包含吉祥物的名字(中文或英文),名字得体、朗朗上口,具有独特意义且没有歧义。 4.应征作品须由单幅图稿表现,也须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或者造型组成,须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不同宣传形式的传播和再制作。 5.应征作品应包含文字说明:作品名称、灵感来源、创作思路、设计寓意等。文字说明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700字以内。 6.应征作品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 五、投稿方式 申报者须填写并提交《新郑双语学校吉祥物征集作品报名表》。请申报者将报名表、作品电子版及文字说明发送至征集活动专用电子邮箱xzsyxx2022@163.com,邮件标题标明“新郑双语学校吉祥物征集活动+作者姓名”,邮件内容附作者姓名、职业(单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626222 六、征集活动步骤 (一)方案征集: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 (二)作品初评:202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进行线上投票,选取6-10件候选作品。 (三)作品复评:2022年5月25日至30日。根据校内教职工以及部分学生的投票并结合新郑双语学校评审团意见,确定最终胜出作品。 (四)吉祥物发布:2022年6月。 七、征集活动的程序安排和奖金 (一)活动程序安排 1.自新郑双语学校发出征集文件之时起,任何应征人均可在微信公众号(新郑双语学校)下载本征集文件。 2.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应征方案进行评审。主办方将进行以下审查、评定: (1)审定可以进入初评、复评的应征方案; (2)从全部投稿的应征方案中评审选定6-10件应征方案。 (二)奖金设置 1.被此次征集活动初评通过进入投票及复评的6-10件应征方案,每件方案的应征人总计可获得的奖金为税前人民币500元。 2.被选定进入前三名的应征方案, 每套方案的应征人总计可获得的奖金为税前人民币1000元。如出现最终被评选作为新郑双语学校的设计方案,该方案的应征人总计可获得的奖金为税前人民币5000元。前述三个级别的奖金不予累积计算。 3.获奖应征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获奖应征人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新郑双语学校无关。新郑双语学校将在此次征集活动全部结束并收到获奖应征人提交的全部合格文件后,将依法扣除税金后的奖金发放至获奖应征人指定账户。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能是对任何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吉祥物和卡通形象)的复制、修改、改编、演绎等,不能是侵犯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等任何第三方权利的设计,不能是包含宗教或商业信息的设计,不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设计。如发现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将取消申报者(组织、个人)参与本活动资格,相应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申报者(组织、个人)承担。 2.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作品,获奖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权)、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申请权)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得、享有且所适用法律不禁止转让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自动无偿由主办单位(包括主办单位认可的其他第三方)享有。 3.主办单位拥有应征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载体(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中使用应征作品。申报者同意并确认主办单位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无需标明申报者的姓名或名称。中选作品中的吉祥物名字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吉祥物的最终名称。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征集活动期间,无论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作品是否最终入选,申报者应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与应征方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证其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资料或信息。申报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主办单位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申报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如申报者对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单位遭受任何损失,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该申报者予以赔偿。 5.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约定。 6.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郑双语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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