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和 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征集获奖作品 公示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和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征集工作的通知》,珠海高新区文明办于2022年1月29日—2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及“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征集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共收到有效作品97幅。经过前期筛选、群众投票、综合评审,最终遴选出优秀作品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3幅、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2幅,其中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详见附件)。 根据征集流程,现将获奖作品予以公示。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发现获奖作品涉及侵权、抄袭、借用等问题,请及时与高新区文明办联系,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异议,将给予作者相应奖励,获奖者须承担个人所得税等法定纳税义务。入围的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56-3629404 附件: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和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获奖作品 珠海高新区文明办 2022年5月5日 ▲可上下滑动查看 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志 获奖作品 一等奖 设计师:章云途 二等奖 设计师:谷党伟 三等奖 设计师:梁明 高新区精神文明形象 获奖作品 一等奖 空缺 二等奖 设计师:赵长安 三等奖 设计师:杨宝如 来源:高新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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