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市监〔2020〕49号),实现巩义市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目标,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巩义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踊跃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邮件500余封,作品1800余件。按照《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巩义质量精神评选的方案》要求,经过评审,最终选出优秀作品5件,确定其中1件为录用作品,作为“巩义质量精神”口号,其余4件为入围作品。现将作品公示如下: 一、录用作品(1件) “巩”固不拔,崇质守“义”。 二、入围作品(4件) 1.匠心承千载,品质兴巩义。 2.品承初心,质创巩义。 3.巩质量之基,立强国之义。 4.承河洛文化魂,筑巩义品质梦。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所有,具体领奖事宜待公示期满后电话通知获奖者。公示期自2022年6月10 日至6月13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异议人须署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0371-69586657 电子邮箱:gylsb@163.com 通讯地址:巩义市平安街10号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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