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3月,珠海市发改局、市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了《珠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全面开启珠海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新征程。
为推动我市创建儿童友好城市 促进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满足儿童全面发展需要 践行以儿童优先理念 使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 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市妇儿工委、市妇联联合开展 珠海市儿童友好LOGO征集活动 一 征集时间2022年9月14日—10月8日
二 征集对象儿童、成人或家庭均可参与
三 作品要求(一)设计内容及理念 儿童友好LOGO设计为平面作品,参选作品以图形和专用字体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彰显儿童优先理念、珠海地方特色等,围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突出儿童元素、活泼性和童趣性,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场所和载体使用。
(二)作品提交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彩色电子版/手绘扫描件/手绘照片,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A4幅面。
提交的电子文件需包含设计者姓名、年龄、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图形标识创意文字说明、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颜色、寓意、背景等)。
四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获荣誉证书1本、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获荣誉证书1本、奖金300元 三等奖(3名):获荣誉证书1本、奖金200元 五 作品版权(一)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设计者必须享有作品完全版权。作品一经报送,所有权、著作权(署名权外)归属主办方所有,并允许主办方对LOGO进行进一步加工后使用。 (二)凡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设计者自行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设计者向主办方投稿视为同意上述规定,活动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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