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社会征集广汉市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及口号,设计师、设计团队、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一)广汉市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 1 投稿作品需反映广汉市地域文化特色、青年发展特点、元素丰富美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 投稿作品应具有实用性,适合青年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3 投稿作品需附带2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含义,末尾落款姓名、所属机构、所在地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 投稿作品应为电子版,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 JPG或tif格式,图片被采用后,应提供图片源文件; 5 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若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二)广汉市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宣传口号
1 投稿作品需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内容丰富,能够突显出“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及“广汉市”的特色; 2 宣传口号要简洁明快、通顺流畅、富有感染力,传播正能量,适用于各大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3 每条口号不少于6字,不超过16字,末尾落款姓名、所属机构、所在地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 宣传口号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若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对于报送的LOGO设计作品及宣传口号,共青团广汉市委员会对其组织评选并加以宣传推广。一经录用,给予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的创作者一次性3000元奖金,给予宣传口号的创作者一次性1000元奖金。 投稿人将自己的作品于2022年10月14日之前发送到电子邮箱:a15892755328@126.com,标题务必注明:广汉市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LOGO或宣传口号+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1. 投稿作品若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投稿者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 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的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等。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费。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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