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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江西壹起赣》歌词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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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3-4-30 06:3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3-5-1 09:10 编辑

壹起赣
  本着“厚德实干,义利天下”的赣商精神,为了更好地展示江西生态、历史、文化、科教优势,推介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前景,激发热爱江西、跨越发展的激情与动力,特面向社会征集凸显江西特色的歌词。
  一
  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内容:以《江西壹起赣》为歌名,反映江西人的特质和赣商精神“厚德实干,义利天下”,宣传江西文化,推广江西各地特产。
  2、作品风格:要能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令人耳目一新;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富有特征性和概括力,并容易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人群接受,适合群众传唱;要成为赞美江西、体现江西赣商精神的歌曲代表和视觉标识。
  3、作品形式:歌词形式不限,可适用于独唱、齐唱、重唱、合唱等。本次征集活动暂不征集曲谱,曲谱将于歌词确定后再征集。
  二
  征集活动参加方式
  (一)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作品,必须是一首完整的歌词。
  2、应提交应征歌词作品的创作理念,旨在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作品名称及歌词含义等。
  (二)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应征者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江西壹起赣”歌词征集报名表》(以下称《报名表》)和《“江西壹起赣”歌词征集著作权承诺书》(以下称《承诺书》)。
  2、应征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向“江西壹起赣”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歌相同或者近似。
  (三)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六)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
  (七)不得在应征作品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者须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八)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九)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十)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十一)应征者对《承诺书》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十二)一件应征作品的创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应共同填写《报名表》,并分别签署《承诺书》。
  (十三)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
  应征者资格要求
  (一)从事或爱好歌词或歌曲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都可以参与“江西壹起赣”征集评选活动。
  (二)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组委会有权审核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征集方案有关要求的,组委会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应征作品评选
  (一)组委会对应征作品的评选将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由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二)组委会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应征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
  应征作品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确定入围作品5个,入围作品奖励:荣誉证书及现金一千元;最终选定作品1个,奖励:荣誉证书及现金三千元。
  七
  应征作品的权属
  (一)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五)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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