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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静宁县市监局关于公开征集静宁烧鸡、静宁大饼、静宁早酥梨标识(LOGO)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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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3-6-26 08:5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3-6-26 16:08 编辑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静宁特色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静宁烧鸡、静宁大饼、静宁早酥梨集体品牌,2023年5月,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社会征集展示静宁烧鸡形象标识(logo)17幅、静宁大饼形象标识(logo)24幅、静宁早酥梨形象标识(logo)14幅。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用、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评议,静宁烧鸡、静宁大饼、静宁早酥梨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一名,入围奖2名,现将获奖结果公布如下:
静宁烧鸡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guolong3368@163
入围奖2名: 1379715098@qq.com
2794569335@qq.com
静宁大饼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17793359465@qq.com
入围奖2名: 1323555656@qq.com
137142906@qq.com
静宁早酥梨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780670229@qq.com
入围奖2名: 364325564@qq.com
308872655@qq.com
【重要声明】
1.获奖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并具备完整知识产权,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供者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向获奖者追回奖金。
2.以上获奖作品一经录用,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因获奖作品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获奖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示期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涉及版权或者作品版权纠纷,请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联系电话:253317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静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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