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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获奖公布丨赣州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卡通IP形象、宣传推广语获奖作品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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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7 08:1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助力赣州市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进一步凝聚儿童友好的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环境,传播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2023年7月-10月,市发展改革委、市妇儿工委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赣州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卡通IP形象及宣传推广语。自征集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儿童、家庭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与广泛支持。经初选、网络投票和专家评选,最终评选出LOGO、卡通IP形象优秀奖各1名、入围奖各2名,宣传推广语最佳推广语奖1名、优秀奖6名。现将赣州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卡通IP形象、宣传推广语拟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如发现拟获奖作品涉及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至邮箱gzfegw@126.com(应写明具体情况、反馈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公示作品获奖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征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作品进行深化提升,参征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获奖作品及修改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参征者不得将获奖作品用于其他征集活动或在其他地方使用。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获奖作品将在相关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制作等各类载体和场所使用。拟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gQCM02786bGs1Bxv4LxL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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