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4-1-23 14:42 编辑
活动目的
为提升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整体形象,增强广大社会组织对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认同感,助推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品牌。
PART02 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为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IP形象,需包含IP形象昵称、IP形象主视图及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IP形象的论述说明(Word文件+PPT文件)。
PART03 征集对象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高校设计类专业在读大学生、全国各艺术影视设计公司、专业艺术设计创作者、业余艺术设计与爱好者,发起邀约,欢迎一同开启共创共益的设计艺术之旅。
PART04 征集时间
IP形象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月29日。
PART05 征集要求
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IP形象需参考借鉴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logo(详见附件1),并对其进行巧妙再创作,突出特点,让形象丰满有趣。
艺术性强,辨识度高 作品风格不限,须有较高艺术品质,作品展现形式新颖简洁,便于后续传播与使用。
仅限原创,版权明晰 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专稿专投。提交的作品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PART06
评选标准
贴合目的:作品设计是否贴合本次活动目的;
可行性与推广性:包括设计构思的合理性和推广应用前景;
美观性:精致美观,文化气息浓厚;
实用性: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实用性强;
新颖独特:作品创意独特新颖,可引发关注;
完整性:提交材料是否整齐规范,内容详实,论述清晰;
PART07 奖项设立
本次IP形象征集活动,设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3000元(税前)及荣誉证书。获最佳设计奖的作品确认为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IP形象的标识。
PART08
投稿方式
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联系电话:65301197。
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不得包含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如因作品本身造成争议,投稿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2.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不得使用AI生成,不得抄袭与雷同,且承诺未曾公开发表或使用,如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3.本次IP获奖作品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主办方。同时获奖作品、方案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注:本次IP形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即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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