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的重要部署,推动《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纵深实施。2023年12月27日,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的若干措施》。为营造“乐山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乐山更有为”的浓厚氛围,拟面向社会开展“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标识有奖征集活动。
各位才华横溢的朋友们
“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
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开始啦!
请发挥您极致的才华和创造力
为“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
量身定制属于乐山青年的“形象标识”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1日—4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或合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室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以“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为主题,征集内容为“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标识(Logo)”。
四、征集要求
LOGO
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
1.紧扣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主题,彰显青年、青春、活力、友好等元素,展示“青年”和“乐山”的双向奔赴、共同发展。
2.充分体现乐山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人文风貌等因素,标志性强、辨识度高,且创意说明控制在300字以内。
3.易于传播推广,感染力强,适用于各大媒体平台宣传、应用和推广。
4.填写投稿登记表、承诺书,上传图稿电子档文件或手绘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档文件需上传图片(JPG、PNG格式),图稿色彩模式CMYK,规格A3(297mm*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扫描件需上传成品彩色扫描件(JPG、PDF格式),规格A4(210mm*297mm)。
五、主办单位
共青团乐山市委
六、奖项设置
共青团乐山市委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后,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1件作品,确定为“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标识。入围作品每件发放荣誉证书,给予“青年文创产品”奖励;采用作品发放荣誉证书、采用证明,给予3000元奖励(或同等价值实物),不重复奖励。
七、参赛须知
1.参赛期间投稿人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其他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2.投稿人所填写的资料(包含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内容。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本次征集活动不会以任何方式收取报名费或其他费用。凡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均视为承认本规则,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
5.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投稿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6.作品提交邮箱显示提交成功后即视为成功报名,投稿作品概不退还。
7.获奖者需与主办方单独签订作品采纳协议,形象标识(Logo)版权归属主办方,具体内容以实际协议签订内容为准。
8.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参赛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投稿登记表和承诺书
投稿邮箱:
qingfabu2431144@163.com
联系方式:
团市委青发部张老师
[size=14.6667px] 0833-2431144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osiV3CjidNhNlvOzZfY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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