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新浪微博@闽衣谷
福安古民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
截稿日期:2014年8月31日
福安历史悠久,约4000年前旧石器时代长溪流域已有人类活动。先秦时期为闽越族居住地,称为扬州地,汉属闽越国,晋、宋、齐、梁、陈属温麻县,唐武德六年(623)属长溪县。宋淳祐五年(1245)始设福安县,新中国成立后设福安专区,1989年撤县设市。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福安人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福安的古民居文化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2013年12月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授予福安古民居摄影创作基地为“福建省特色文艺示范基地”。
一、作品内容
本次福安古民居摄影比赛征集作品,拍摄地限福安市区域内,内容以古民居为基础,扩大至带有历史信息和地方特色的官邸、园林、宗教、游乐等古建筑场所。凡展现福安古民居建筑美学,具有丰富人文内涵的作品,均可参赛。比赛鼓励广大摄影爱好者对福安古民居的题材进行积极挖掘,通过拍摄者不同的视角呈现出人与古建筑之间浓厚的生活气息,以发现福安各地古民居的独特建筑艺术以及人文之美。
二、征稿细则
1.应征作品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规格:10英寸,勿装裱。影像可做适当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入选后请附可制作24寸照片的数据光盘。
2.征集作品数量不限(组照4-6幅),作品背面需有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简要说明。
3.征集作品不收参选费、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设立福安市古民居摄影比赛评审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任专业评委,获奖者发给奖金和证书。
本次摄影比赛设金奖1幅 5000元,银奖3幅 2000元,铜奖10幅 800元,入选佳作 50幅 200元。
四、投稿说明
1.投稿时间:2014年4月15月—8月31日。
2.评选时间:2014年9月1日—20日。
3.投稿地址:福安市城北上杭路23
号,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宣传科收,来信注明
“古民居摄影比赛”
,电话:0593-6567389,联系人:陈仕峰,邮编:
355000。电子文件投稿邮箱:
1538967303@qq.com 4.获奖作品颁奖及比赛作品展览拟定于2014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次比赛的获奖及入展作品将适时集结出版《福安古民居》画册。
五、特别提示
1.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在其举办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文化交流、科研使用等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酬。
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限4-6幅以内,自行连接并标明序号每组按一件作品计),投稿数量不限。选送作品同时附不小于2MB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3.已在各级比赛获奖次的作品(不含入选)不得在本次比赛中获奖次。
4.入选作品作者应对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对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问题, 一律由作者自行承担。
5.凡参加本次摄影比赛的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规定。比赛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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