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的作品技术要求:
a. 每一个设计作品可以包括多组动作和表情,但是只作为一款作品单元,并具有一项获奖资格;提交作品数量没有限制;
b.设计作品要体现企业文化,形象大气、稳重、美观、简洁、、独特感、时代感。
2.提交的作品其他规定
a. 参赛者提交的各设计作品必须要有单独人物的多方位效果图及其单独形象的三视图或六视图和简洁的设计说明。
b.设计创意说明以文字说明或视频动画演示说明等形式表达。
c.作品的效果图和六视图原则上一块版面编排,附加的动作和表情图可以单独排版,用A3尺寸排版,不低于150dpi;提交设计作品的参赛者将其二张版面电子档与设计作品的矢量(AI/EPS)和建模原文件(MAX/MAY等)的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提交,如果文件较大可以刻入光盘递交(若有视频演示说明也一并刻入光盘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