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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晋城”摄影活动征集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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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08:0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宣教室,市直、开发区纪工委,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察室,驻市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属国有企业纪委:
   
    为深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全市“廉洁晋城•贴心为民”摄影作品展。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以廉政新闻摄影作品为主,以反腐倡廉为主题,倡导“廉洁晋城•贴心为民”理念,反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培树十型干部,打造反腐铁军”活动,突出反映和展示基层一线广大党员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生动事实,反映广大基层群众崇尚清廉的社会新风。作品内容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富有感染力,要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着力表现活跃在基层一线的感人事迹,以富有感染力的摄影艺术手法,弘扬清风正气。突出人文关怀,注重艺术性,体现思想性。
    2、作品要求影像真实,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转为黑白,只允许整体转换,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合成和改变原始影像数据的作品参赛。
    3、作品要求近几年内拍摄的新作,图片可以是单幅作品,亦可是系列报道。需为数码照片,并附文字说明。所有图片应保存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1M以上。是传统胶片的作品要特别声明,按照指定地方进行扩印和精放,可以基本达到摄影创作人的质量要求,必要时提供创作要求。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电子文件的视为弃权。
    4、要求寄送参评作品电子版和照片小样(规格为5—7英寸),不用装裱,但在每幅作品小样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名称)、选送单位、作者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及拍摄时间、地点等。参展作者务必保存好参赛作品的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电子文件。参评作品一律不再退稿。
    5、本次参评的获奖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展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主办单位有权无偿对本次展评中获奖、入选的作品进行复制、刻录、出版、发表。

    二、征稿对象及相关要求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教师、学生、工人、职工,以及社会团体摄影爱好者。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已经开展的涉纪信访集中化解百日行动,以及随后开展的下乡驻村等活动,反映工作进程、特点和亮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参加作品征集活动,踊跃投稿。
    各相关单位都要积极参与选送作品,选送作品情况定期公布,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单位的依据。

    三、投寄要求

    1、投寄时间:5月15日——6月5日。
    2、投寄地点:晋城交通运输执法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晋城市太行路北段109号,邮政编码048000
    3、联系人:李俊杰,电话13835668118,QQ1425436548,
    办公室电话:0356-2056529;
    4、投稿电子邮箱:zf0356@126.com

市纪委宣教室     
2014年4月25日

http://www.jconline.cn/Contents/Channel_7147/2014/0506/1084631/content_10846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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