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公安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职业精神,树立温州消防部队爱民、为民、亲民的良好形象,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向社会广泛开展“温州消防卡通形象征集”活动。
一、形象的用途
征集的“卡通形象”主要用于消防部门的宣传服务工作,用来展示温州消防官兵热情、文明、亲切的服务形象。广泛用于消防宣传活动、消防出版物、消防纪念品、消防宣传品、消防应用软件等的制作,并配以服务性、提示性、警示性语言,用于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宣传温州消防工作,展现消防官兵风采。
二、设计理念
要活泼生动、可亲可爱、具有鲜明的消防部队职业特征和温州地域特点。设计类型可选择以下类型:
(一)消防官兵卡通形象:服装可选择武警军装、消防战斗服、抢险救援服。
(二)其他卡通形象:融入消防特征的其他卡通形象。
三、具体要求
(一)用平面图案的设计形式来体现。
(二)创意新颖、主题突出、构图巧妙、结构简洁、色彩鲜明、端庄大方、易于识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三)设计方案要求为A4规格彩色稿,并附图案设计创意文字和色标色值等详细说明,JPG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5MB以下。参与者要注意保存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作品入围后须提交制作品的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手工绘制也可。同时,上报作品应标明卡通形象名字。
(四)凡提交的设计方案均应未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投稿方式
(一)在提交作品时应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件号码等。投稿者可登陆温州消防网站或邮寄作品参赛。
邮寄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19号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宣教中心,邮编:325100。咨询方式:0571-86509609,联系人:余根铃。电子邮箱:
1367655198@qq.com。
(二)投稿时间:即日起开始投稿。
(三)截稿日期:2014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来稿一律不退。
(四)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评选方式
由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5-9人,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将于统一向全社会公布。
六、中标奖励
(一)中标设计方案1件,作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设计方案10件,作者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所有。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