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信天台”文艺作品征集比赛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界朋友:
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诚信天台”文艺作品征集比赛,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村居、个人等均可报送参选。
二、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能充分表现诚信主题;
2、作品规格、风格、表现形式不限;
书法作品:毛笔、硬笔等;
绘画作品:国画、水粉、水彩、油画、漫画等;
征文作品:立意鲜明,紧扣主题,体裁和字数不限;
摄影(随手拍)作品:作者应提供不进行后期合成的原创作品;
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时长3—5分钟,作品须原创,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或改编。
3、作品须原创,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改编或由他人代完成,一旦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4、征文作品除纸质外,还需上报电子稿。成人组直接上报,学生组在学生手写后再请家长或老师形成电子稿后进行上报。书法、绘画参赛者需在作品背后用铅笔写明姓名、单位;
5、所有参赛者需填写参赛登记表。
三、征集说明
1、报送方式:参赛者须填写 “诚信天台文艺作品参赛”表格,表格一式3份,个人提供一寸免冠彩照。
联系人:蔡超,联系电话:670219 83930195
邮箱:ttxwmb@163.com,地址:天台县行政中心14楼1405室。
2、版权说明:主办方有权将参评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的展览、推广、播放等,并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3、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将组织作家、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
2.本次各类参赛作品均分成年组和学生组参加评比。
3、奖项设置:每类作品设一、二、三及优秀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
天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附:“诚信天台”文艺作品参赛登记表
姓名 | | 单位 | |
参赛 类别 | □征文 □书法 □绘画 □摄影(随手拍、微电影、微视频) |
联系 电话 | |
作品 名称 | |
作品 创意 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