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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1、活动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5年1月31日 2、征集内容:"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吉祥物 3、活动对象:广大设计爱好者 4、作品设计要求 (1)吉祥物将用于与今后赛事有关的纪念品、工艺品、旗帜、场地、印刷品及其他衍生产品; (2)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创意设计说明,作品必须保证健康、真实、积极向上的原则;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海洋"、"平潭"、"自行车"三者之间的结合;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此前未已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发现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其法律责任由侵权者承担,组委会将不采用其作品,对已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收回;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5)其设计形式为平面彩色设计稿;设计图案要具有独特性,创新性。起名字要亲切生动,便于人们记忆、传播; (6)作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具有较强的立体感,易于制作成玩具工艺品等立体展示品。 5、作品提交要求 (1)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设计图稿、三视图(含:正面、正侧面、背面)、名称、创作理念; (2)如果应征作品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型组成,但不包括同一原型的不同动态,下同),仍应将改组卡通形象集中,作为同一设计。 (3)应征者在提交应征作品时还须同时提交500字以内的设计文字说明。 (4)应提交应征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团体的有关机构证明。 6、参选作品投递方式及期限 (1)电子版邮件地址:Info@hycycling.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吉祥物设计"字样。 (2)征集期限:从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截止期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7、评选方法 (1)"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排名前三的获奖作品。 (8)组委会将于2015年3月上旬(暂定)在赛事官网、微博、微信及有关新闻媒体以新闻稿形式公布获奖作品。 8、奖项设置 (1)获选作品:1件,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含税); (2)优秀作品:2件,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含税); (3)获选作品作者将受邀参加"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有关活动。 9、应征作品产权所属 (1)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已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4)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做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5)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6)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提供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7)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8)设计人员在创作设计作品级向组委会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吉祥物设计方案之日起至组委会公布最终确定吉祥物之日止。 (9)组委会收到相同的应征作品将以第一次收到的作品为准,该作品作者享受到所有相关奖励。 (10)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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