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 双江对外形象宣传表述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介双江、宣传双江,提高双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双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向社会广泛征集“双江对外宣传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征集双江对外形象宣传表述用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县内外,欢迎社会各界以组织或个人名义参加,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表述语要围绕双江的自然风光、地理特征、物产资源、独特民族文化和茶文化,突出绿色生态、休闲度假、富氧养生等地方特征,既能概括反映双江的整体优势,又充分体现双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二)文字力求创意新颖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精炼,涵盖准确、易于传播。表述语每句原则上在10字以内。 (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方面及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履行告知义务。 (四)随稿附上100字左右对应征作品创意进行必要的说明。 五、投稿方式 1、通讯地址 名 称: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 邮 编: 677300 联系电话:0883—7621404 传真:0883-7621404 联 系 人:李雨桐 电子邮箱:sjxcbbgs@126.com 投稿请注明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2、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 31日止。邮寄方式以邮件邮戳日期为准(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形象宣传用语征集”字样);电子邮件以征集专用邮箱收到日期为准;传真方式以纸质文件传送接收日为准。 六、稿费设置 本次活动所征集的稿件如被采用,县委宣传部将按照每条300元给予支付稿费。 七、相关说明 1、本次活动由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主办。 2、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邮寄费用请自理。 3、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完全永久无偿使用权,获奖作品使用权归双江自治县委宣传部所有。 5、活动主办方在对来稿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直接删除。 6、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及要求。 7、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