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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深圳征集保障房LOGO 最佳设计者可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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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8 14:2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刘万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5日发布公告,向全社会征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LOGO作品。最终获奖并采用的作品,将作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永久标志,在各保障性住房明显位置予以标识。

本次征集以“保障社会民生建设和谐深圳”为主题,不向参加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活动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办,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承办,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协办。

要求参加活动的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且非职务作品;能充分体现“保障中低收入住房需求”、“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主题;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深圳地域特色与国家整体潮流相结合,为广大市民所理解和接受。

主办方设最佳设计奖1名,授予证书和奖金2万元(含税);提名奖2名,授予证书和奖金各5000元(含税)。

活动于2015年3月6日公开征集,截至2015年4月6日24时止;2015年4月中旬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在深圳住房和建设信息网公布获奖名单。

作品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9楼907

邮编:518035

网络投稿邮箱:szbzf_logo@163.com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LOGO征集专项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宣传工作,彰显保障性住房形象,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LOGO作品。本次活动最终获奖并采用的作品,将作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永久标志,在各保障性住房明显位置予以标识。

一、活动主题

保障社会民生 建设和谐深圳

二、活动对象

1.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者(组织、团队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2.本次活动评委会成员,不具有参加资格。

注:本次活动不向参加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深圳市住房研究会

(四)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

1.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活动组委会。

2.邀请专家组成活动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市平面设计协会及有关部门推荐,由活动组委会负责审定)。

四、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1.每件作品提交时,均需另附30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

2.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的,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CMYK模式,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大于2M,分辨率不低于350dpi。作者请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3.应征作品以印刷稿或手绘稿提交的,纸张大小为A3(高420mm*宽297mm),并保证作品清晰度,无明显“锯齿”,邮寄至活动组织会(到付拒收)。

4.请在作品右下角空白处添加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二)作品要求:

1.参加活动的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且非职务作品(如属职务作品,应当由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单位作为参加活动主体),设计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准确,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

2.能充分表现活动的主题。保障性住房——体现“保障中低收入住房需求”、“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等。

3.抽象符号与现实象形相结合。标志设计应以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又要能联想到保障性住房形象。

4.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5.具有通俗性,为广大市民所理解和接受。

6.深圳地域特色与国家整体潮流相结合。

五、作品提交

1.活动参加者提交的作品,应包括四部分:作品本身、创意文字说明、填写完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LOGO征集专项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一)和《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LOGO征集专项活动报名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或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网站(www.shra.org.cn)下载。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加条件。

2.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本次活动接受网络、印刷稿或手绘稿提交作品。

六、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由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参加活动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公开发表杂志原件等)。举报受理原则上由活动组委会核查并裁决。

七、奖励办法

活动获奖者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现场领取)。参加活动的人员在参加活动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作品奖金由主办单位统一纳税并代扣代缴、提供完税证明。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最佳设计奖1名 授予证书和奖金20000元(含税)

提名奖2名 授予证书和奖金5000元(含税)

八、截止日期与邮寄地址

(一)本次活动于2015年3月6日公开征集,截至2015年4月6日24时止;2015年4月中旬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在深圳住房和建设信息网公布获奖名单。


(二)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并请在函件上注明“深圳保障性住房LOGO征集专项活动”;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以收到投稿邮箱发送的确认回执日期为准。主办方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三号建艺大厦9楼907

邮编:518035

网络投稿邮箱:szbzf_logo@163.com

联系人:蒋太葵 电话:0755-83517096-8005

附件: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LOGO征集专项活动报名表

2.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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