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校园电视台隶属于学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之一。目前,川工科院校园电视台正处在试运行中,为了更好地树立校园电视台对外形象和品牌,优化电视传播效果,充分展示师大校园电视台风采,特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校园电视台台标及广告语。 一、台标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体现电视媒体特点,体现师大文化特色;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富于艺术想象力,富于时代气息,便于记忆和识别。 3.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避免商标异义,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广告语要求: 1、符合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电视台功能定位,具有文化内涵与时代特征; 2、主题鲜明、富有创意、简洁明了、琅琅上口、易于传播; 3、20字以内; 4、创意说明,doc格式。 三、投稿要求 1.来稿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等形式不限,但长宽应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2.图样清晰、色彩准确,并附200字以内寓意说明; 3.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所在学院、专业和班级)、联系方式; 4.稿件可用现场交搞或电子邮件的形式; 交稿地址:图书馆B-03,网络提交至邮箱:171354222@qq.com 5.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6730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将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组在对所有参评的有效作品进行初评后,从中选出3件入围作品。在综合评审意见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 2.本次征集活动将评出中选台标作品1件,广告语1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学校向入选前3名的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说 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 2.被最终采用的台标及广告语,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学校。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及违背国际公约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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