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告口号] 2000元 青浦区“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启示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9万

帖子

2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4320

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优秀版主宣传达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08: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鼓励广大企业、群众全面参与质量强区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向全社会有奖征集青浦区“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一、征集要求
1、征集主题:立意鲜明,充分展示青浦的城市质量精神和质量强区的工作成效;要立足质量,充分体现青浦特色的质量文化内涵、传统和理念。
2、征稿要求:文字简洁,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原则上不超过12字);同时应提交对“城市质量精神”的文字解释说明(约300字)。
二、征集时间2015年4月16日—5月16日(以稿件寄发邮戳或电子邮件、微信发送时间为准)三、奖励方式及说明
1、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获奖信息将在“上海青浦”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方式。
2、选中稿件如有雷同,以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收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参选作品若被采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采用的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4、本公告涉及的其他未尽事项,由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次征集,每人仅限一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戴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69710029、697102973
【参与方式】点击阅读原文,填写电子表单即可参与]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18 11:35 , Processed in 0.473085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