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以古城、花卉旅游为引导的旅游服务业全面提升,城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明显优化,城市品位得到逐步改善,青州已经成为山东的知名旅游文化名城,通过此次摄影大赛倡导市民、游客和广大的摄影爱好者都行动起来,记录青州发展变化的瞬间,让更多的人欣赏青州、爱上青州。
本次活动由中共青州市委宣传部、青州市文明办、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联合主办,青州新闻网、青州通讯承办。
u 关于大赛活动项目
1. 5月16日在青州云门山山门广场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发大赛摄影证(集体拍摄时进入景区凭证)。
2. 大赛启动后,全市摄影爱好者开始自由拍摄和投稿。
3. 大赛组委会组织摄影师队伍进行城市主题拍摄:走进古街、宋城、南阳河等城区景点(5月份)。
4. 大赛组委会组织摄影师走进魅力景区专题:拍摄云门山、驼山、范公亭、偶园、龙潭湖、仰天山等景区(5月份对城区附近景点拍摄、6月份走进仰天山景区)。
5. 大赛组委会组织摄影师走进魅力乡镇专题:初步决定对旅游环境优美的王坟、庙子、弥河进行拍摄(7月-10月具体根据市委宣传部跟各乡镇沟通后确定具体时间,也可以与农商行业务节点相结合)。
6. 大赛组委会9月26号-10月7日花博会期间组织摄影师走进魅力花都黄楼进行专题拍摄。
7. 大赛组委会组织摄影师队伍走进规模企业进行经济主体拍摄(11月份)。
8. 为青州农村商业银行组织两次专题拍摄,留存资料、大赛投稿和青州画册供稿,初步拍摄时间定于:第一次专题拍摄于5月下旬,第二次于大赛结束前。
注:具体活动时间最终确定后,将在各媒体平台及时发布。
u 关于投票及宣传推广
1. 按月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初评主要通过青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投票和专家评审进行,每月评选出优秀作品12幅,2016年1月份对全年作品进行总评。
2. 每周在《青州通讯》四版开设专栏刊登优秀作品。
3. 每周在青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掌上青州”手机客户端、民生论坛对参赛优秀作品进行刊登。
4. 大赛将通过《青州通讯》、青州新闻网、青州电视台、青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掌上青州”手机客户端、民生论坛、青州视频网等新闻全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展示。
1、大赛摄影证:在集体拍摄时作为进入景区及其他拍摄地的凭证,平时不能作为旅游证件使用。
参赛作品可为JPEG和TIF格式,单幅图片规格不小于4兆,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获奖作品需提交原片。
2、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原创,以写实为主 ,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格式,以及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
3、许可大赛主办、协办单位使用参加摄影比赛并获奖的摄影作品,无偿用于其各项宣传活动和其他非盈利性用途。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由作品引起的肖像权、版权侵权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