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魅力临夏县”摄影大赛的征稿启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促进全县旅游经济、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升临夏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文化大繁荣、旅游大发展的浓厚氛围。由中共临夏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化体育局承办,举办“魅力临夏县”摄影大展,用摄影艺术记录临夏县的发展和变化,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主题 反映临夏县地域内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镇建设、精准扶贫、园区建设、农村新貌、特色产业、文化生活等为主题的相关作品,能体现近年来临夏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成果。
二、截稿时间 截稿 2015年8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凡入展的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并颁发奖金。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作品3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作品若干幅,奖金各500元;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6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1件计算。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临夏县区域内,鼓励近期创作的彩色摄影作品。
3. 投稿作品务求真实,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本大展不接收合成、添加,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场景的作品。
4. 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5.参展作者必须保证其参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保证其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凡出现侵权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作者承担。
6.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2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 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用于与临夏县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9. 所有入选作品,将获得由主承办单位颁发的入选证书。
10.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投稿须知 1.本次大展请以纸质照片投稿;
2. 作品规格: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4-6幅(以胶带按顺序相连)。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 投稿时请将投稿作品电子版(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通过U盘交韩生华拷贝或发送至邮箱:13139304046@163.COm
4. 投稿地址:临夏县文化体育局 韩生华(收)
邮政编码:731800 信封请注明“魅力临夏县摄影大赛” 联系人及电话:韩生华 13139304046
中共临夏县委宣传部
临 夏 县文化体育局 2015年5月10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wNzQ4MQ==&mid=212047577&idx=8&sn=eab0180a6d62a40a8dc08be624433aff&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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