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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1000元 厦门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口号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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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20:1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6-14 11:02 编辑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本报讯(文/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胡晓云 图/刘东华)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在“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LOGO设计有奖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市安监局即日起联合厦门晚报社,推出创建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有奖征集活动将持续到7月10日,凡是关心、关注、支持厦门市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出获奖作品。如果您的口号最终被采纳,您的作品将与厦门的创建工作相伴,在各种平台得到宣传推广,同时最高还可以拿到千元大奖。
  具体要求
  1.创建宣传口号要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和顺口、富有美感,具有厦门特色,有较强的感染力,适合推广宣传。
  2.每个人(或机构)提交的作品不超过2件,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必须为原创。
  3.应征作品请适当对口号进行简介,并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联系方式。
  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
  2.邮件投寄: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文稿发至xmaqfz@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创建口号有奖征集”。应征者要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联系方式”
  3.咨询电话:0592-2699912(市安监局)/ 0592-5589999(厦门晚报市民热线)
  奖励方式
  主办方将对投稿作品进行评比,并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5名:各奖励2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100元并颁发证书。
  相关新闻
  LOGO征集引高手响应
  不少作品寓意很生动
  本报讯(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胡晓云)上周,由市安监局、团市委和厦门晚报社联合开展的“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LOGO设计有奖征集活动推出的消息被各大网站转载,中国文明网也转载报道全文。这个活动受到广大读者和设计师的推崇,目前主办方已经收到不少作品,其中不乏上海、浙江、云南等外地读者的作品。
  在这些作品中,很多应征者能巧妙地结合厦门城市的特有元素进行设计,比如利用三角梅和白鹭等,不少作品寓意生动,充满设计美感,令人过目不忘。
  本次有奖征集活动持续到7月10日,有意者请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发至xmaqfz@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安全发展示范城市LOGO征集”。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主办方将对投稿作品进行评比,并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20000元(含税)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0元(含税)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含税)并颁发证书。
  此次有奖征集活动要求以厦门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主题,同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战略,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中心,体现厦门特色。具体要求请看6月4日《厦门晚报》A13版。创建有关工作请参考厦门网“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专题链接。

http://www.zhengjimt.com/content/39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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