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1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取名征名] 沙洋县中心城区新增道路面向社会征名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436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14 07:2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沙洋县中心城区新增道路面向社会征名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心城区未命名的13条道路的名称,具体道路的位置、长度等相关情况介绍详见“道路征名表”、“拟命名道路明细表”和“城区道路分布图”。
  二、征集原则及要求
  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特色,好找好记”的命名原则,力求地理依据、历史渊源和文化特色有机统一,合理利用本土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体现沙洋特色地名文化,尤其要突出内涵的丰富性、文化的包容性。
  我县道路名称由“专名+通名”组成,如“汉津大道”,“汉津”为专名,“大道”为通名。
  (一)通名及其使用规范
  我县道路通名分大道、路、街、巷四级。根据规划道路的等级规格,新命名的道路各级通名的使用规范为:
  1、大道(对应快速路、主干路):宽度10米以上,长度在5000米以上且道路景观靓丽的主干道路。
  2、路、街(对应次干路、支路):宽度5米—10米,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道路。街一般是指商业较繁华的道路。
  3、巷(对应住宅区较多的道路):宽度5米以下的道路。
  (二)专名采词规范
  1、专名采词应符合国家相关地名管理法律法规,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原则上不以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称来命名。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不能重名、重音。
  2、专名采词应反映我县已命名或拟命名道路所在地区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特点,体现沙洋文化内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所选语词用词优美,含义高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音、形、义无歧意。尽量使用有保留价值的老地名。
  3、专名中的方位词使用,要求指位准确,定位科学。
  4、同一区域内路名应形成鲜明的系列性、条理性,以提高该区域地名总体的宏观指向功能。
  (三)此次征名活动仅针对未命名道路。
  (四)详细说明拟命名道路命名的理由及寓意。
  三、具体事项
  (一)征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17:30
  (二) 投稿方式
  1、电话征集:联系电话:0724-8553343联系人:陈晓毅
  2、网络征集:来稿发至E-mail:135074355@qq.com
  四、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由沙洋县地名委员会主办,沙洋县民政局承办。收集和汇总投稿资料后,将组织地名、文史、规划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名称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最终选定的道路名称及供稿人将在《新沙洋》、沙洋社区网、沙洋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二)应征名称一经采用,给予适当现金奖励。
  (三)投稿名称如有雷同,以先收到的投稿作品为准。
  (四)应征名称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即归沙洋县地名委员会所有,应征名称资料收集后不予退回。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沙洋县地名委员会。
       附件下载:1、城区道路分布图
         2、沙洋县中心城区拟命名道路明细表
         3、沙洋县中心城区道路征名表

 
                                                                                                                                         沙洋县民政局
                                                                                                                                       2015年6月9日
http://www.h0724.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480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5-20 17:41 , Processed in 0.182000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