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征集市歌啦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3-30 16:48 编辑为更好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人文精神,打造文化品牌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枣阳现面向社会征集枣阳市市歌诚邀各界人士为枣阳量身定制一首脍炙人口的专属音乐打造枣阳个性城市“名片”先看看枣阳都市频道精心制作的旅游宣传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哟千古帝乡,花海枣阳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凡关心、关注、支持枣阳市歌创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用音乐绘枣阳景 说枣阳事 唱枣阳人
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截止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概不接收
注意事项:1.作者须提交A4规格纸打印完整的歌曲作品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并提供录音作品或音像作品。2.作者需填写《枣阳市市歌征集登记表》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打印下图或者点击文章最后阅读原文下载《枣阳市市歌征集登记表》)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4.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应征作品以邮箱邮寄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信封上须注明“枣阳市歌征集”字样)的方式送达。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824557551@qq.com咨询电话: 0710-6226050地址:枣阳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文艺科联系人: 吴丹
作品要求
1.歌词创作应突出千古帝乡汉文化特色,贴近枣阳市情,表现枣阳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特色品牌等。2.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力求积极健康、词句优美、形象生动、雅俗共赏、易学易记、易于传唱。3.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评选方式
1.2018年7月上旬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按作品送(寄)顺序进行编号登记,不署名提交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先评出入围歌曲十首; 7月中旬再由专家从十首入围歌曲中进行复评及终评,评出获奖等次 。2.将歌曲刊登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3.制作入选歌曲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形式播放。4.认定发布:7月中旬对专家评审的最终结果报市政府确认后,于7月下旬发布评审结果。5.根据征求意见和传唱反响,最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确定枣阳市“市歌”。
奖项与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最佳歌曲一首(含词、曲)奖励10000元人民币(词占50%,曲占50%)入围歌曲9首,对词、曲作者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
版权归属
1.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应征作品的版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所有。2.主创人员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所有奖金均为税前款,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付。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枣阳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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