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3-30 16:48 编辑
为更好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 凝聚人文精神,打造文化品牌 扩大对外宣传 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枣阳现面向社会征集枣阳市市歌 诚邀各界人士为枣阳 量身定制一首脍炙人口的专属音乐 打造枣阳个性城市“名片” 先看看枣阳都市频道精心制作的 旅游宣传片 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哟 千古帝乡,花海枣阳 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 凡关心、关注、支持 枣阳市歌创作的个人和机构 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用音乐 绘枣阳景 说枣阳事 唱枣阳人
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即日起 至2018年6月30日截止 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概不接收
注意事项: 1.作者须提交A4规格纸打印完整的歌曲作品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并提供录音作品或音像作品。 2.作者需填写《枣阳市市歌征集登记表》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打印下图或者点击文章最后阅读原文下载《枣阳市市歌征集登记表》) 3.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4.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应征作品以邮箱邮寄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信封上须注明“枣阳市歌征集”字样)的方式送达。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10-6226050 地址:枣阳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文艺科 联系人: 吴丹
作品要求
1.歌词创作应突出千古帝乡汉文化特色,贴近枣阳市情,表现枣阳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特色品牌等。 2.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力求积极健康、词句优美、形象生动、雅俗共赏、易学易记、易于传唱。 3.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评选方式
1.2018年7月上旬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按作品送(寄)顺序进行编号登记,不署名提交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先评出入围歌曲十首; 7月中旬再由专家从十首入围歌曲中进行复评及终评,评出获奖等次 。 2.将歌曲刊登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 3.制作入选歌曲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形式播放。 4.认定发布:7月中旬对专家评审的最终结果报市政府确认后,于7月下旬发布评审结果。 5.根据征求意见和传唱反响,最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确定枣阳市“市歌”。
奖项与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最佳歌曲一首(含词、曲)奖励10000元人民币(词占50%,曲占50%) 入围歌曲9首,对词、曲作者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
版权归属
1.本次征集活动,所有应征作品的版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所有。 2.主创人员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所有奖金均为税前款,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付。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枣阳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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