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黄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
东楚晚报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1.征集作品分类:
(1)文学类。征文体裁包括报告文学、散文、小说、诗歌(含现代诗与古体诗、词)等。如有能够充分反映文章内容、体现主题思想的图片,请配文字说明,并提供电子版,图片大小要在1MB以上。
(2)书画类。作品形式包括书法(毛笔、篆刻)、美术(中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版画、剪纸等);作品尺寸:书法、绘画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
(3)摄影类。作品像素不低于500万,大小要在1MB以上,需提供照片电子档。
(4)其他类别。音乐、舞蹈、戏剧、雕塑、电影等主流艺术作品和布贴、剪纸、刺绣等民间艺术作品均可参加征集。
2.有关要求:
(1)内容原创,主题健康向上,突出黄石地域特色,反映我市军民开展双拥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军民鱼水深情。
(2)所有征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者本人。因抄袭等原因导致法律纠纷的作品,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3)自作品送达市双拥办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市双拥办享有5年免费使用权(舞蹈、戏剧、雕塑除外,但应积极参加各级双拥办组织的公益性会演和会展)。
五、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协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和奖品根据征集情况另行通知。所有获奖作品将在主流媒体择优刊播,并向全国和省双拥办推荐,有机会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社会报》、《国防教育》、《中国双拥》和《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刊播,参加全国和全省评选评奖。对参加全国和全省评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将酌情追加奖励。请各单位大力宣传发动,鼓励有相关特长的人员积极创作和投稿。
六、投稿方式
征集作品需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集体作品可指定1名联系人,后同)、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除书画类作品外,作者可拍摄作品的展示视频,配以文字说明,制作成光盘(文学和影音作品可直接刻录),邮递或送至黄石市双拥办;书画类作品实物直接寄或送。为确保评选客观全面,如作者认为很有必要,可邀请主办单位观看作品实物展示或实际演出。
投稿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0日。请在邮件正面注明“双拥主题文艺作品”。
黄石市双拥办地址:黄石市桂林北路28号(市民政局609室);邮编:435003;电子邮箱:hbhssyb#163.com(发邮件时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