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白 河南林州官方主办的红旗渠网,日前发出了一则旗帜鲜明的“民意征集”——“林州到底叫啥好,请你谈谈看”。官网同时给出了引导性的答案:红旗渠市。并且,这一段“鼓动”文字很有趣:朋友,你可曾走出林州,在飞机上、火车上、汽车上,抑或是故乡之外的另一个地方,别人问起你是哪里人,你说我是林州的,但别人似乎对“林州”没什么意识,你不得不进一步解释:“就是林县”。到此,问者似有点印象,但直到你再进一步说:“就是红旗渠那个县”时,问者才恍然大悟…… 这,该是林州要改名的表层理由了:扩大知名度。笔者并无阻挠林州改名红旗渠的意思,说实在的也阻挠不了,真这样的话,连螳臂当车都称不上。只是面对全国各地此起彼伏的改名,尽管已经不知说了几回,仍然如鲠在喉,就还是不吐不快。《诗经》说了:“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林州改过一回名了,原来叫“林县”。清楚地记得当初那首关于红旗渠的歌,开头便是“劈开太行山,漳河穿山来,林县人们多壮志,誓把河山重安排”。林县这个名字,历史其实也相当悠久,明朝洪武三年也就是1370年就这么叫了,不知道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一定要叫回金朝时的称谓:林州。有一段时期,县级或市级的地名,易尾字而缀以“州”,似乎是很时尚的事情,我没有认真统计一下,但肯定有不少,甚至“周口”还要整个换成“陈州”呢。我对这种现象一直感到不解,难道“州”这个先秦时期就已经催生、且为魏晋宋元所沿用的行政区划单位,透出了浓浓的古韵,能显出文化的含量来?然类似林州这种“民意征集”,我则是理解的。其官网已经毫不讳言:如果“林州市”改为“红旗渠市”是否也能像“大庸”改成“张家界”一样,给百万林州人民带来不争的红利?这,该是林州要改名的深层理由了。在一些精明的人士那里,这个红利是可以估算出来的。周口那时候,有人就不知根据什么估算出:“陈州”的招牌价值100亿元人民币。 改个名字,是否GDP一类都跟着蹿升,属于另一个问题。我在当下关心的是,改名的必要性。国务院在1986年出台了《地名管理条例》,其中的第三条规定:“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我的视野有限,不知道该《条例》之后有没有过修订,也不知道这一法规有没有上升到法律。只是纵观我们国土上的地名变更,真的到了《条例》所说的“必须”程度了吗?显见没有,大家盯住的无非都是“改名经济”,改名带来的经济。 这些年各地频繁改名,恰如白居易所说的“乱花渐欲迷人眼”。这是笔者对白诗的歪用。因为在白居易那里,游人面对五颜六色的鲜花争奇斗艳,眼花了,神迷了,不知该把视线投向哪里才好,潜台词是应接不暇、美不胜收。而在改地名这里呢,眼睛花的结果更接近于甄士隐所解的《好了歌》:“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依法治国的新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凡事首先都更该运用法治的思维。像《地名管理条例》,我们不仅不能无视它的存在,而且要维护它的严肃性。当然,它也要进行必要的修订,当务之急是明确什么叫“必须更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