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8-3 21:27 编辑
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广告语征集启事
为了充分发掘和展示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内涵和精髓,以更加直观、响亮、贴切的传播口号,向游客宣传推介生态文化旅游的独特魅力,提高景区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广告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位于咸宁市区,是咸宁市重点招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0余亿元,占地3985亩,由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是咸宁市乃至武汉城市圈迄今为止开发体量最大的生态旅游综合体项目。
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以“香”为主题,以桂月文化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低碳为基点,由“天香小镇商购休闲区”、“桂花生态博览园”、“万国香村旅游度假区”三大板块构成,是一个集旅游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娱乐、度假养生于一身,融旅游、商业、地产于一体的泛旅游项目。已由咸宁市发改委批复核准,并申报省重点项目。 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致力于打造咸宁特色、湖北首创、中国一流、世界影响的精品旅游项目;咸宁打造中国香城的点睛之笔、扛鼎之作、领袖景区;中三角两型社会建设的标杆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旗帜! 项目产品介绍: (一)天香小镇商购休闲区 项目首期开发的“天香小镇商购休闲区”,占地710亩,建筑面积约40万平米,该项目是撬动旅游市场、吸纳游客的主要板块,拥有三大具备唯一、不可复制性的强势卖点: 1、引爆项目:《嫦娥》大型山水实景剧,由中国山水实景演出创始人、著名导演,享誉海内外的《印象刘三姐》制作人梅帅元先生担纲。 2、招牌项目:中国香品第一街,由独立香馆组成,香品背后融入香道文化,展现一种高贵优雅的生活姿态。 3、留客项目:中国原生态小吃第一镇,再现“楚风”小镇,并在全国甄选99种民间特色小吃,原住民、原作坊、原作料、原工艺、原生态,原汁原味演绎各地人情风物。 (二)桂花生态博览园 “桂花生态博览园”以桂花文化为核心,借桂花的美好寓意,百年古桂,融合现代园艺,打造园林精品,传承千年“贵缘”文化。 同时,大手笔开辟出“情人谷、富贵谷和养生谷”三条香谷,造就中国最大主题香谷,形成一片五光十色的花海“贵”地。 (三)万国香村旅游度假区 “万国香村旅游度假区”保留千亩原始山林地貌,以全球风情度假庄园为样本,邀请全球顶级建筑设计大师,定向定制199栋高端度假庄园。 作为顶级旅游地产项目,既是价值高地,更是心灵家园与精神领地。 二、广告语要求
1、广告语新颖别致,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琅琅上口,雅俗共赏,过目不忘、引人入胜,有创意,有画面感,能引起游客联想、注意和好奇心,易于传播和宣传推介,富有感染力、想象力和冲击力。
2、广告语能与当地的自然风光、文化背景、历史传说与景区特质相关联,充分体现景区的生态、人文、景观优势和厚重的历史、市场底蕴,体现较高的文化思想、艺术理念。
3、广告语字数最好在15字以内,避免不好的谐音,避免产生歧义,提交作品时需提交200至500字的解释说明,以诠释广告语的涵义和创意思想。
4、要求原创作品,避免与其他景区名称雷同。具有艺术性、唯一性、排它性以及持久的生命力。
5、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等个人信息。
三、征名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4月30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征集方式
(一)征集范围:面向全球征集。
(二)征集形式: (1)除了邮箱投稿和邮寄,也可以在征集码头论坛按要求跟帖参加 。 (2)QQ联系:QQ号为1070748440。 (3)如有疑问可致电:0715-8066929。
五、奖项设置
1.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同时赠送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门票10张;设二等奖2名,各奖2000元,同时赠送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门票10张;设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同时赠送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门票10张;设入围奖10名,赠送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旅游门票10张。
2. 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3. 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审办法
1、为保证评奖公正、权威,征集方聘请文化界、新闻界、旅游界知名人士及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负责应征作品的评定工作。
2、聘请专家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认真筛选,各自提交16个候选初评名称,交评委会进行终审。
3、如入围作品内容相同,按投稿时间的先后取前者参评。
4、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布。
七、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获奖的景区名称著作权属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主办方将拥有修改权和使用权,一旦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3、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和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同本声明内容。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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