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管函〔201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和信杯”8·29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现将有奖征集活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作品内容 2015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突出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在维护地图市场秩序、国家版图尊严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全社会依法测绘的法治观念。 二、作品要求 宣传口号每条不超过20个字,要密切结合宣传日活动主题,内涵丰富,高度概括,富有新意。 公益短信每条不超过70个字,要通俗易懂,易于传播。 宣传画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造型优美,色彩明快,且包含“2015年‘8·29’测绘法宣传日”字样。 三、评选方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获奖作品及获奖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出宣传口号10个、公益短信3条、宣传画1幅。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奖品和证书。 五、征集方式 (一)应征作品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请注明“2015年测绘法宣传日征集”字样,并附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所有应征作品应在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 (二)应征的宣传口号、公益短信电子版请使用WORD格式。宣传画请采用A4纸彩色设计,宣传画电子版请使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并附创意理念简介。 (三)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邮编:100830。 联 系 人:杨忆兰 电 话:010-63882212 电子邮箱:pufa@sbsm.gov.cn 六、权利声明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侵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颁发证书和奖品,将全部追回,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应征宣传画一经选用,著作权归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所有。 此活动由浙江和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赞助。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2015年6月23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M0NTEwMQ==&mid=207784894&idx=2&sn=230b7e2ea5acbf91e9ab9e8a43f1a130&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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