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辽东湾新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东湾新区广告宣传语及城市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广告宣传语要“言出意达”,用准确的语言鲜明地表达出新区的特点;要“言简意显”,用简洁精炼的语言明晰地表达出新区的发展优势;要“言之意趣”,用质朴而生动的语言引领社会各界投资和投身开发建设辽东湾新区的热情、信心和决心。 城市标识既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又要符合新区的发展定位;既能够体现新区河海相融的地域文化特色,又要富有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能够让大多数人理解和接受;既要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丰富的想象空间,又要吸收新区的具体形象,使人看到后自然联想到新区;既能够从直观上感受到美的韵律,使人过目后得到审美愉悦,又能够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让人感到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二、奖励措施 由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分别确定10部入围作品。每部入围作品,奖励作者人民币500元;作品一经采用,奖励作者人民币3000元。上述奖励不可兼得,且入围或被采用作品经多人创作的,只奖励署名第一的作者。 三、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盘锦辽东新区党群工作部[/url]宣传科,邮件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500字左右的作品创意说明。 联系人:陈志起 联系电话:3400033 E—mail:lbdqbxck@163.com 四、特别声明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因作品版权等问题发生侵权纠纷的,由作者自行承担。作品一经入围,其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完善权归主办方所有。所有应征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主办方不予退还。 五、征集截止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 盘锦辽东湾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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