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塑造丰城旅游的新形象,有效提高丰城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传达丰城旅游的独特魅力,强力推动丰城旅游新发展,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丰城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丰城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要求 1、丰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所征集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充分反映丰城区的自然文化内涵和特色,充分彰显丰城市丰富的旅游资源,独特的人文内涵; 2、具有较强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3、语言通俗易懂,文字精炼,富于美感,易于记忆,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4、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本人没有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三、作品提交 1、每件应征作品附创作理念或含义等文字阐述,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本次征集采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并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丰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江西省丰城市第二行政中心307室 联系人:陈佳平 电话/传真:0795-6298218 邮政编码:331100 四、截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法 1、丰城市旅游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进行评审; 2、评选结果将在丰城电视台、丰城政务网、丰城手机报、丰城旅游网及丰城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公布。 六.奖励标准 1、设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 2、所有获奖者将由丰城市旅游局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或邮件发出时间为先后次序) 3、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丰城市旅游局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有关丰城市旅游概况及本次活动详情可登陆: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丰城市旅游局所有。 丰城市旅游局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