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徽设计征集公告
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更好地打造医院文化品牌,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对原院徽进行升级改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院院徽设计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院徽是医院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医院精神和灵魂的象征,是医院服务理念的集中体现。设计要求: 1.反映我院办院理念和特色、历史与发展,显现我院院训,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简洁明快,特色性强,富于创造性。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训:仁爱 精诚 卓越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徽:
2.院徽设计应符合VI设计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图案造型要简洁庄重,富有层次感,易于识别;图案色彩要明快、雅致、稳重,对比度适中。 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彩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300字以内)。 3.院徽要适于在印刷品上印刷,适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制作。 4.色彩要简单、醒目、协调,颜色不超过3种。 二、时间与方式 1.时间及地点:来稿请于9月15日前提交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135196,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内容:院徽的基本设计理念、创意说明等。投稿者须注明单位、姓名、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同时提供院徽设计电子版,发送至316579306@qq.com。 3.征集稿件以个人设计为主,联名的设计稿件,只能当作1 份稿件对待。 4.提交的作品不得涉及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抄袭侵权行为,责任由设计者承担。作品一经被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所有权等归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 三、评选程序 小组初选:由院征集小组根据一定的要求从应征作品中投票,选出复选作品。 群众评选:公布复选作品及其设计理念和说明,由全院职工参加评选。 最终评选:院领导和专家一起确定1件中标作品作院徽。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即为中标作品):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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